新修訂的強積金(MPF)供款11月1日起實施,每月入息低於6,500元的僱員,或年薪不足7.8萬元,毋須作出僱員部分的供款,但僱主仍須繼續作出有關入息5%的僱主部分供款。積金局預計,本港會有額外18萬名僱員毋須供強積金。
積金局宣布,自下月1日起,當局會將強積金供款最低的「有關入息」水平,由現時每月5,500元,調高至每月6,500元。由該日起,「有關入息」月入低於6,500元的僱員毋須供款,但僱主仍須繼續就「有關入息」供款5%。
立法會於今年6月通過修訂強積金供款最低入息水平,由每月5,000元提高至6,500元。至於屬強積金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,每日入息低於250元,亦毋須供款。自僱人士方面,每月5,000元至低於6,500元,或每年60,000元至低於78,000,也由今年11月1日起,無須再供款,所屬受託人會自動更新其供款安排。
據了解,對上一次調整供款下限已是9年前,積金局並呼籲市場全方位作好準備。僱員如果月入不足6,500元的臨界線,及供款期為每月1日至該月底,則僱主應由11月1日至30日的供款期起,不再從僱員「有關入息」中,扣除5%作僱員部分供款。其次,如供款期橫跨兩個月,舉例每月20日至翌月19日,則僱主應由11月20日至12月19日的供款期起,停止硬扣勞方收入5%作供款。
此外,自僱人士的最低「有關入息」供款水平,每月5,000元至低於6,500元,或每年60,000元至低於78,000,也由今年11月1日起,毋須再供款,所屬受託人會自動更新其供款安排。